燃气爆炸的责任认定为:
1.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实际使用人违规操作、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事故,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实际使用人自行承担侵权责任。
2.不规范施工、未及时履行检修、未尽监管职责等原因造成事故,由燃气经营者或燃气施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人为故意引爆燃气造成事故,由该事故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4.灶具等为不具备安全性能的不合格产品,由此造成事故的,通常主要由生产方和销售方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致25死,燃气事故责任如何界定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委省政府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十堰市公安机关也同步立案调查。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十堰市公安机关对包括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某在内的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初步调查显示,发生事故的天然气管道系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未严格执行燃气管道巡线检查制度,相关设备运行存在严重缺陷。
目前,事故调查正在深入进行中,待调查完成后,将依法依纪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问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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