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王某出差,为防止家中失窃,遂安装了防盗设备。在王某出差后,盗贼谭某撬开王某家窗户准备行窃的时候被王某安装的防盗设备夹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那么王某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
王某出差,为防止家中失窃,遂安装了防盗设备。在王某出差后,盗贼谭某撬开王某家窗户准备行窃的时候被王某安装的防盗设备夹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那么王某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是:
1、保护的对象必须是合法权益;
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3、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实施;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
5、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合法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的也是准备盗窃的行为,并且也是盗窃行为正在进行的时候实施的,针对的也是侵害人本人,那么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呢?
谭某的伤势经过法医鉴定仅仅构成了轻伤,由此可以看出,王某安装的防盗设备对谭某并没有造成大的危害,还是在必要限度的范围之内。这样看来,本案中王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谭某最后死亡或者重伤了,则王某无疑应该承担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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