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保险合同纠纷今起可调解解决
时间:2023-06-05 14:55:18 4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导致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耗时过长。11月28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在太原市范围内正式启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12月1日起,太原市范围内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可由保调委进行调解。

近年来,随着山西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各类保险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以太原市万柏林区法院为例,2012年,法院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188件;2013年,法院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55件;2014年,法院共受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305件。这些保险合同纠纷共同的特点是,调解率低、判决率高、审理周期长、诉讼成本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两年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启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诉前对接、诉中对接、调解反馈、司法确认以及调解协议履行的程序,对保险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当时,万柏林区法院和阳曲县法院被确定为试点。经过两年的运行,这一机制已经成熟。12月1日,这一机制将在太原市范围内推行。

具体来说,太原市范围内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法院受理后,将首先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经过保调委调解。当事人同意接受保调委先行调解的,由保调会先行调解。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同意,法院认为必要,也可交由保调委调解。调解成功后,由保调委组织各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经保调委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撤销或请求宣告调解协议无效的,只要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全文6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新时间:2024-07-24 14:15:14
查看保险合同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险合同 最新知识
针对太原保险合同纠纷今起可调解解决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太原保险合同纠纷今起可调解解决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