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土地证补偿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国有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被征收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正当程序、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一)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二)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拆迁和临时安置;(三)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第十八条个人房屋被征收,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产权交换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额被征收人。因旧城区改造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重建区或者附近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房屋拆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每周提供房屋转让。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土地证的分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09年1月起,我国土地证分为三类: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发给土地证书,确认所有权。2。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对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登记,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2003年,我国开始发放林权证,部分土地权益纳入四项权益。土地证转让费有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原土地证上的土地来源被转让,您只需支付手续费。如果是划拨房源的(房改房经过单位福利分房,所有房产经过公房转为私房),土地证转让时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土地证转让费:契税1.5%,印花税5‰。如果从中介处买房,需要支付中介费的2.5%。另外,如果需要贷款,需要向银行支付贷款费用,包括律师费、评估费等;如果划拨土地,则需支付土地出让金(当地政府确定地价的3%)。如果土地转让了,就不用交钱了。此外,还有零星收费。上述费用需符合条件。房屋产权已经超过两年,如果不足两年,将征收5.5%的营业税,原则上由卖方承担。建筑面积不足140平方米。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契税的3%缴纳。三。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如果是购买公房,还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目前,个人所得税没有强制征收,因此可以忽略不计。
5。以上是指有产权的房屋。如果是使用权,就拿不到贷款,只能支付一次。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过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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