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没有他项权证不可以过户。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出售并应当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拒绝出售请求的,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出售。
一、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会自动解除抵押权吗
房产它他项权利证到期不会自动解除抵押权,他项权到期后需要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才可以注销抵押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规定他项权证到期如何延期
(一)有两种办法:
1、先注销上笔他项权证,再重新申请办理新的他项权;
2、直接去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的续期延展手续。这两种方法要看各地地方政策,具体的要与他项权利人和登记部门咨询,协商办理。
(二)房地产抵押是对债权人进行的抵押担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三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他项权利证到期应重新签订主合同或延长主合同到期时间,方能使他项权继续有效。否则就必须在他项权利有效期内提起诉讼,不然就会丧失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三)要和对方协商,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第四十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四)协商不成立即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房产,主张对方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五)他项权证备案时间可以在房产局查到,一般而言在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可以主张形式抵押权,无论他项权证备案时间是否过期。
主债权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主张债权而不断中断,最长可20年,但行使抵押权的期限没有特殊情况就是两年,不能延长。
为了防止抵押权过期,债权人应该在主债权到期之日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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