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一、担保期限法律怎么规定的
担保期限的确定:第二十五条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适用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其他保证人无力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1、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三、连带责任能限定期限吗?
连带责任可以限定期限。连带责任限定期限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如果在法律规定的时效里没有向保证人主张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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