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之债: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2、侵权行为之债:侵害权利而产生的的对待给付义务。
3、不当得利之债:没有合法依据而使他人利益受损的赔偿义务。
4、无因管理之债:无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造成的损失的赔付。
一、公司发多了工资要退吗
如果确实是多发的工资的,要求退回是合理的,不然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二、不当得利请求权哪些情形
(一)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虽符合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但法律特别规定受害人不得请求返还,因而排除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有四种情形:
①给付系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如对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扶养救助自己生命的人支付报酬玉成其事的媒婆支付报酬间的礼尚往来)。
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
③因清偿债务而给付,于给付时明知无给付义务的。
④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如支付赌债、行贿、支付毒资、支付嫖资、支付给二奶包费)。但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的除外(如对绑架者支付赎金:索贿)。
没有任何层面的占便宜。不法原因属惩罚性,法律不救济不法。
(二)其他排除情形
1.强迫得利。指受损人因其行为使受益人受有利益,但违反了受益的意思,不符合其经济计划的情形。此时,应就受益人的整个财产,依其经济上的计划认定其应当偿还返还的范围。例如:开垦(如种植果树)他人预定作为垃圾处理场的土地漆他人即将拆除的围墙修他人预定拆除的房屋等等。衡诸于受益人的经济计划,应认定受益人应偿还的价额“为零”,不必返还。
三、怎么办离婚的个人债务
离婚属于个人债务的有下列几种:
1、以夫或妻一方之特殊技能或专门服务及特定个人人格魅力作为标的的承揽、代理和劳务合同等产生的债务;
2、一方所举之债不要求按权利义务一致原则进行兑价或兑价显示公平时举债一方又不行使撤销权的债务;
3、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
4、夫或妻一方在婚前,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遣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5、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无偿为他人保证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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