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双方未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如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但必须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重新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吗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不需要公证的。只要是双方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
但是,离婚协议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能够生效。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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