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重不超30吨。
(1)据央视报道公安部、交通部近日下发《关于统一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避免重复处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交通部门指出,对于二轴车辆车身和货物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等五种情形应认定为超限超载车辆并予以纠正。
(3)公安交管部门在今年5月1日前,对虽然没有出现以上五种情况但装载货物重量超过行驶证核载重量30以上的,要暂扣驾驶员的驾驶证。当日已被处罚或卸载并且与出示的相关凭证所记录的卸载后重量相一致的车辆,不得重复给予处罚或卸载。
一、超吨罚款明细
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30%(含30%)以的车辆,按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100元罚款。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30%一50%(含50%)以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200元罚款。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50%一100%(含100%)以的车辆,按照超过部分的整吨位,每超1吨处以300元罚款。(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按照整吨位计算,不足1吨的不计算)。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处2万元罚。
二、机动车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具体是
机动车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是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的最大容许限度,货运超载通常是指机动车运输的货物超过货运机动车的荷载总重会认定为超载,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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