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从上述法律、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上看,医疗费的赔偿应以实际的医疗费用开支为据予以赔偿已十分明确。在司法实践中,医疗费用的赔偿也是根据实际所用医疗费用来计算的。
一、确立医疗费限额之必要和依据是什么呢?
1、确立医疗费限额是公平公正的必要
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其人身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四: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
所涉医疗费属损害事实发生后衍属结果。不是损害发生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伤害结果的发生在伤害行为终了时就已形成,与用药与否无关。正如财产损害结果一样,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是否去修复被损坏的财物,或花费购置新财物与损害结果无关。损害结果已先于修复之行为形成。并不能说,你不去维修,或你自己花时间修复,就认为没有损失。在人身损害医疗费赔偿项目中,未见法律规定医疗费用可按认定,从而造成了案件处理上的失衡。
另外,对于防止受害人滥用医疗费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从而也是对侵权人利益的适当的保护。因为在受害人就医前就已明了医疗费用限额,超过部分是不能纳入赔偿范围的。
2、确立医疗费用限额是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的必要
确立医疗费用限额,在人身损害发生后,其损害结果即可及时通过医疗鉴定机构评估该伤级的医疗费用,能及时运用该医疗费用限额进行案件的调解,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无形的法律基础。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处理的治安案件中,已大量成功地运用医疗费用限额来作出处理意见,包括我国各地基层组织也同样运用该合理的限额来调解处理案件。
二、打架治疗社保能报销吗?
打架受伤住院不可以报医保,因为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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