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一、赡养义务的注意事项
(一)就算是父母没能够在子女小时候尽到赡养义务的,当父母老了,丧失自我生存能力了之后,子女一样要尽赡养义务,而不能够因为父母没尽义务而自己也不履行赡养义务。
因为,赡养义务不是类似于我给你工作了,你给我钱,我没给你工作,你不给我钱的这种等价交换关系,父母尽没尽义务,不是你尽不尽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
(二)父母对子女所犯的一般错误,并不影响子女尽赡养义务,除非父母对子女犯的错情节太严重,已经是犯罪了,不然的话,子女在成年工作之后,依然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三)子女尽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并不是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什么东西,也就是说就算子女放弃了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该尽的赡养义务依然要履行。
二、赡养义务的免除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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