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屡建奇功,为打造上虞版朝阳群众,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平安上虞创建活动,我区近日出台了《上虞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嫌疑、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上虞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嫌疑或线索,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上虞群众是指实际居住在绍兴市上虞区的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员,非上虞籍公民的举报、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举报的奖励,适用本办法。上虞群众以书面材料、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者其他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发生在上虞区的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和杀人、绑架、劫持、放火、抢劫、抢夺、盗窃、诈骗、交通、经济犯罪等危害严重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嫌疑人或线索以及涉外、涉黑、涉恶、涉枪、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由此破获案件,公安机关将根据查获案件的性质、情节及影响程度,分别给予1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
相较于2004年出台的《上虞公民举报违法犯罪嫌疑、线索奖励办法》,新办法扩大了举报范围,提高了奖励幅度。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的举报范围局限于社会治安,如今则扩大到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如举报违反涉及《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违法活动或线索,也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在奖励幅度上,原先对举报有功人员最高奖励30万元,如今则提高到50万元。
目前,我区公安机关已落实专门部门、专门人员,24小时受理公民举报。上虞群众可拨打82766110报警电话,或通过12110575短信报警平台、信件及上虞区公安局网上服务中心举报,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及执勤民警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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