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债权债务中如何设立抵押权
债权债务要设立抵押权的,债权人和抵押人可以签订抵押合同,如果是不动产抵押的,要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如何进行房屋抵押贷款
(一)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且注明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二)准备申房产抵押贷款的资料
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三)看房评估房产的价值
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四)报批贷款
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五)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人级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然后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查拳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银行发放贷款
银行并不是完全将贷款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而是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资金用途,将资金下方到相应的收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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