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一个法律名词,我国农村居民自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时,可向居住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并完成申请程序的,可以被发放宅基地。农村居民在获得宅基地却需要更改名称,既改变所有权时,也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申请和审核。那么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可以改名吗?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可以改名吗?
农村宅基地证改名,实际就是涉及过户问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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