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设计缺陷问题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1、判断的困难性。设计缺陷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国际上对此无统一的认识和规定,而且各国在司法实践中也无系统、明确的解释,这使得设计缺陷标准难以把握,判断起来比较困难。另外,在这类诉讼中,原告方往往是大量的用户、消费者,控诉的是整类产品而非个别产品,这意昧着需要证明的范围较广,花费的代价(金钱、时间)较高,可见对其判断还有一定的难度。
2、设计缺陷往往难以在保险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当然离不开责任保险的本质特点--被保险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保险标的。
二、产品缺陷有哪些
1、设计缺陷:设计缺陷是指由于不适当设计、产品分析、试验而形成的产品缺陷。
2、原材料缺陷:是指制造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而造成的产品缺陷,这种商品缺陷产生的危害后果由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后生产者与原材料供应者之间还可以合同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3、制造缺陷:是指由于产品装配不当或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产品缺陷,使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4、指示缺陷: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没有提供真实完整,符合要求的产品使用说明和警示说明。
法律规定: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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