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2-27 20:01:26 2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有:

1、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系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一、刑事处罚分类有什么

刑事处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罚金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剥夺政治权利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刑罚,但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

二、申请假释成功率大吗?

申请假释并且获得批准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不满足执行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不适用假释。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是公民吗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是公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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