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增值税税率1%截止到什么时间
小规模纳税人在年的税率优惠到1%的政策执行期限为年3月1日至年5月31日。根据《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年第13号文件规定:
(一)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二)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哪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需要缴纳,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建议小规模纳税人不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采购环节明确告知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由于下面两种因素,小规模纳税人也有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禁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包括:
1、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禁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并不违规。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购买方需要提供的开票信息及资料里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这就使得销售方在开具发票时不用确认对方是一般纳税人而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的功能,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需要认证,直接按价税合计金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存在滞留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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