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程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单。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应当在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第4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基础工程和房屋建筑主体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防渗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为5年;(3)采暖、制冷系统有2个采暖、制冷期;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工程有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超过合理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确定使用年限使用寿命。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的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修复工程质量缺陷的资金。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关于您提出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范围”问题,采暖制冷系统分为采暖期和制冷期两个时段,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外墙的防漏期为5年。如果这些东西经常使用,保修期相对较长,这也是与你的生活直接接触的东西。你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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