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点阐述了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处理评标事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价,澄清或说明投标文件的问题,比较和评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 标 委 员 会 需 要 履 行 的 职 责 有 哪 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需要履行以下职责:
1. 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和比较;
2. 审查并确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 审查并确定投标报价;
4. 审查并确定投标方案的优劣;
5. 审查并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具有竞争性;
6. 审查并确定投标人的资格能力;
7.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文件;
8.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 召开评标会议,研究并形成评标报告;
10.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需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和比较,确保评审工作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评标委员会还需对投标人的资格能力和投标方案的优劣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并且投标方案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需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内容完整、准确、清晰。最后,评标委员会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为招标人提供决策参考。
评标委员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成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履行各项职责。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和比较,审查并确定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查并确定投标报价,审查并确定投标方案的优劣,审查并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具有竞争性,审查并确定投标人的资格能力,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包括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文件,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评标会议,研究并形成评标报告,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这些职责的履行可以确保评审工作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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