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先付钱把车提了,保留好修车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以及事故认定书,车辆保险评估单,再加上个人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险单的复印件,然后找交警联系对方,交警联系以后依然没有效果的,就去人民法院起诉肇事者和肇事方的保险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同样是自己先付钱把车提了,保留好修车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以及事故认定书,车辆保险评估单,再加上个人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险单的复印件,同时还要拿到肇事者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这些材料可以通过交警队获得)然后找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为赔偿。
车修好了保险公司迟迟没有赔付怎么办
每个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快慢进程不一样,按规定是十天之内,具体看赔款金额,通常来说,如果有车损、无人伤同时事故主次责任明确且受损金额在2000元以下,快赔中心一天之内即可办理。如果是受损金额较高或者事故主次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一般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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