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停流程
1.律师因医治疾病、脱产学习等原因申请暂停执业的,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律师事务所同意的,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同时将其律师执业证书上交备案机关保管。
2.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时,将暂停执业律师的情况汇总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3.律师暂停执业期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但不评定考核等次。
二、暂停恢复
1.暂停执业情形消失后,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申请恢复执业。经律师事务所同意的,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其律师执业证书由备案机关发还。
2.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时,将恢复执业律师的情况汇总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三、执业证注销情形
1.不再从事律师执业的;
2.丧失部分或者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原准予执业的许可被依法撤销的;
4.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5.与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律师事务所除名,在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6.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吊销或者注销,在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7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全文4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