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离婚,夫妻双方按照以下原则协商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6、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可以起诉法院,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财产分配,有哪些是可分割的
离婚财产分配,可分割的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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