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合法有效期间内,若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明确表示不愿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时,对于尚未成年或无法自力更生的子女提出索求抚养费用的申请,应得到人民法院的全力保障与支持。
实践证明,即使未正式宣告解除婚姻关系,只要存在任一方坚决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那么这一方就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依法负责相应程度的抚养费用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