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起诉离婚的,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相反,若是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的,法院不会准予双方离婚。因此夫妻感情破裂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做?
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流程是这样的:1、要求离婚的一方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在起诉状中需要写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2年;2、人民法院需要对起诉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3、人民法院需要对离婚案件进行开庭审理,认为确已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在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立即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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