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人身意外合同纠纷能赔多少钱
关于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金额度并无绝对定数,需根据具体的保险条款加以审慎考量和确认。通常来说,人身意外保险的赔偿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死亡赔付。当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而不幸离世时,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支付死亡保险金;
其次,残疾赔付。若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亦会依据相关规定支付残疾保险金;
再次,医疗赔付。当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产生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也会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医疗保险金。
值得注意的是,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往往不会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等附加险种的一部分予以承保;
最后,停工赔付。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工作,那么保险公司同样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
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什么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定义阐释如下:所谓的合同解除权,即当法律法规或者合同协议中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前提条件得以满足之际,合同关系的任何一方,无论单独还是共同,都享有解除合同的法定权利。同样地,对于保险人而言,其合同解除权可以理解为:在法律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协议中所明确的合同解除条件得到满足之时,保险人有权单方面决定是否解除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全文9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