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辛集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需要什么材料
1.异地安置(工作)就医申请:《雄安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申报表》一式两份。(异地安置人员由任职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已退休证明,异地工作的任职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派驻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2.转外就医申请:《雄安新区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一式两份;如已在本地住院的,需确认出院结算退出医保卡,并提交出院小结等资料复印件;如未曾住院,需提交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单等资料复印件。
3.因出差、旅游、探亲期间急病就医申请:办理人员需在入院3天内提交单位证明函、入院通知书复印件。属探亲期间生病住院的需提供亲属在异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辛集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流程
参保人员申请→受理岗受理→经办岗审核→复核岗复核→符合条件,通知参保人员办结。
三、辛集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二条: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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