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婚直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有效吗
民政部门签署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此类协议必须经由法定婚姻登记机构核准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应。
从法律效力角度看,离婚协议可视为附带特定条件和时间限制的民事法律行为。
依据《民法》,此种行为仅在特定条件成就时方可奏效。
即签订离婚协议的前提是协议离婚,同时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办理离婚手续并领取离婚证书。
在约定的两项条款均满足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方能生效。
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可能无法像普通合同或协议那样明确表达所附条件及期限,但无论如何,离婚协议都应体现出这一原则。
若引发离婚诉讼,由于所附条件与期限尚未达成,该离婚协议将不具备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破坏军婚案的自诉与公诉
破环军婚案属于公诉性质。
鉴于此类犯罪行为针对公众和部队的严重性以及其对军人及其家庭带来的沉重伤害,国家有责任对此类问题进行强力干预。
同时,现役军人因职责所在无法亲自调查取证,也离不开公诉机关的协助调查与法律追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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