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管公积金账户可以在短期内暂停缴纳,但是我们不得忽视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例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在遵循相关法规之下提前终止您已经成功申请的公积金贷款。
对于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短期停止缴纳而言,一至两月的中断并不会对您造成显著影响;
然而,如果长期中断缴纳,其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将不容小觑。
2、当借款人完成了公积金贷款的全部手续后,无论公积金账户是否处于停止或封存状态,均不会对已办理完毕的公积金贷款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旦借款人找到了新的工作机会,便可重新开始缴纳公积金,从而恢复正常的还款流程。
然而,若借款人在后续期间未能继续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您的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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