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遗嘱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被继承人依法指定的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依法指定的,由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担任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遗嘱执行人,对遗产所作出的积极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必要行为。
一、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人的法律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分户出去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分户出去的子女有继承权。是否具有继承权与子女分户单过无关,只要符合继承规定即可继承遗产。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三、遗产可以不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遗产可以不给子女。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指定遗嘱继承人,指定的继承人可以不包括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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