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闯红灯如何界定
行人在人行横道上闯红灯的界定是在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时,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红灯亮时……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因此,你只要是人行横道信号灯是绿灯时进入人行横道,就不是闯红灯,走了一会发现变红灯了,在隔离带处停留等候也是正确的安全的做法。
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二、驾驶员是怎么赔偿的
1、驾驶员什么车险都没有购买,连交强险都没有购买,车主需要自己掏钱包赔偿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费用。
2、驾驶员只是投保交强险,先由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驾驶员自己赔偿。
3、驾驶员为自己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被认定次要责任的,基本由保险公司赔偿就足够了。如果驾驶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酒驾、毒驾),商业保险是不赔偿。
三、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谁的责任
1、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证明(路口有摄像头,或者第三方人证)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4、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而且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机动车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机动车次责,行人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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