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男方因女方不给抚养费而起诉的,应当递交起诉状。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女方负担抚养费,离婚后,女方不给的,男方要起诉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按照被告人数提供起诉状副本,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给予立案,不符合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当事人知道后不服的,可以上诉。
离婚后女方多年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多年不给抚养费的,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后,孩子和男方共同生活的,女方应当按时支付抚养费,女方不给抚养费的,男方可以提起抚养费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女方负担孩子的抚养费,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女方确实需要负担抚养费的,应当作出判决,让女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判决书生效后,女方还是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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