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办主任诈骗高考落榜生如何处罚
1、招生办主任诈骗高考落榜生,给予以下的处罚:
(1)、刑事处罚。诈骗落榜生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依据诈骗的数额及情节进行量刑。
(2)、行政处罚。招生办主任诈骗落榜生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解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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