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恐吓威胁罪,刑法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中增加了恐吓内容。此时此刻,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以这种威胁恐吓罪命名,但实际上有刑事处罚威胁恐吓的条款,即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如情节轻微,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四十二条处理。(主席令第三十八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证人及其近亲属报复的。
威胁恐吓罪该怎么取证
威胁恐吓有以下的4种取证方法:1、书证方式。通过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2、物证方式。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3、视听资料方式。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4、通过证人证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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