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将伤者送医后离开,第二天去交警队,能走保险吗
在涉及道路安全事故致人损伤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对医治费用作出相应规定,以确保赔偿金额符合情理和法律法规。
具体而言,医疗费将依据医疗服务机构开具的相关收费凭据(如药品费、住院费)以及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多项关键证据来进行定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警定责后还能私了吗
即便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作出,仍然保留了私下和解与调解的可能性。
当涉及到的交通事故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时,即便已然启动报警程序,各方利益主体也仍有权力自行协商并就此达成协议共识,同时详细制定一份协议文本以实现私下和解的目的。
在当事人自发协商并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有必要撰写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调协议书》,并且所有参与方均需在协议上签署明确无误的姓名。
除了上述解决方案外,交通事故也可选择进行私下和解而无需开具责任认定书。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出现交通事故且欲进行私下和解的情况下,可以不必出具正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必须拟定一份详尽的协议书,其中应明确记录事故责任、原因分析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具体信息等各项关键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六条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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