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按照旷工。
员工年假多休了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来处理,可以按照旷工来进行处理。
年假多休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追究违约责任,年假也可以叫做带薪年假,这主要是指在职工休年假期间,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支付其年假期间的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全文3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