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关系中的遗弃行为究竟是什么
婚姻关系中的遗弃行为是如果配偶年老、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另一方予以扶养,而另一方作为配偶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就可以构成遗弃,对于自然人犯遗弃罪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侵犯了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客观方面,对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予以扶养,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3.主体是对被遗弃者有法律扶养义务且有抚养能力的人;
4.主观上知道自己应该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扶养。
三、对于遗弃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因为法院没有侦查权,只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时候,不需要侦查,检察院又没有提起公诉得情形下才可以受理并审理。如果受理后,认为证据不足,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丈夫起诉妻子遗弃罪的立案标准是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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