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书内容需要包括以下的内容:1、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2、代理人信息;3、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4、婚姻状态;5、法律依据;6、判决结果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判决书,法律术语一般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开庭以后的判决书多久会出来
开庭以后的判决书一般在六个月内出具判决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二、申请人到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2)判决由何国法院作出,判决结果、时间;(3)受传唤及应诉的情况;(4)申请理由及请求;(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3.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没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时间的,还应出具判决已生效的证明文件;
4.原告为申请人的,还应提交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被告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5.被告为申请人的还应提交应诉通知和出庭传票。
另外申请人还应注意,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认: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我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我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全文7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