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是:增加了企业资本、缓解了企业债务危机、能够保证生产持续且稳定进行等。局限性是:
1、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
2、有可能使企业形成赖帐心理。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
一、企业债务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债务融资方式如下:
1。银行信贷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干涉和保护债权资产。但债务人存在道德风险,银行无法及时准确地对其债权资产进行价值评估,难以有效控制;
2、企业债券融资在约束债务代理成本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债券通常交易广泛,投资者可以随时出售和转让。这为债权投资者提供了足够的流动性,可以降低投资的锁定效应,即降低投资的专用性;
3、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一种期限较短的债务,一般与特定的交易行为有关。风险基本上可以提前锁定,因此其代理成本较低。但由于商业信用分散,单笔交易金额一般较小,债权人对企业的影响较弱,大多处于消极被动地位。即使企业滥用商业信用资金,债权人也很难干涉;
4、租赁融资租赁融资作为一种债务融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会产生资产替代,因为租赁产品的选择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审查,具体的购买行为由债权人进行,然后交付给企业。此外,在债务偿还之前,债权人始终拥有租赁产品的法律所有权,这可能对企业可能的资产转移或隐匿行为产生强烈的约束。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几份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4.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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