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病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精神病人行为的情况下,精神病人的父母是可以代精神病子女起诉离婚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一般情况下则不可以提出离婚。
一、精神病损坏他人财物需要赔偿吗
需要。精神病人砸坏他人财物的,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而赔偿的责任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二、私人可以收留精神病人吗
私人不可以收留精神病人,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必须由社区或者基层组织指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精神病人如果是未成年人,父母则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三、男方有精神病要怎么离婚
男方有精神病,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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