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前,羁押一日抵一日。因此,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的,服刑期从第一天刑拘算起整整八个月。
一、拘役的刑期应该怎样计算
拘役的刑期计算如下:
1、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开始计算。
2、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3、若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关押一年判缓刑要怎么判
羁押不抵缓刑考验期,但可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因为缓刑不是处罚,只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若缓刑考验期内无违反规定,则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在宣判决判前被羁押的期限是不计入缓刑考验期限的,但可抵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不过如果除了缓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羁押期间算减刑期限吗
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所以羁押期限可以算进减刑的期限。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管制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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