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女方在孕期;
3、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一、女方哪些情形可以拒绝离婚
女方可以拒绝离婚的情形包括:
1、夫妻感情还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女方都可以拒绝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在北京不能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关于北京不能离婚的情况,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那么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或者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还有一种就是夫妻感情未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三、原告两次起诉离婚时间间隔多长时间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现了在上一次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没有出现的情况,足以影响到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的,原告均有权利起诉。
全文8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