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盗窃机动车辆的动机、目的各种各样,情况比较复杂。可能构成盗窃罪,也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同时也可能不构成犯罪。第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机动车辆的或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等情形,构成盗窃罪。具体的量刑标准需要参考经物价鉴定机构鉴定的机动车实际价值,以及行为发生地的相关标准来判断。以广东省一类地区广州、深圳等城市为例,盗窃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的机动车,属于盗窃罪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50万以上的机动车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第二,盗窃机动车在什么情形下不构成犯罪呢?1、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2、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不构成犯罪。
购买盗窃车辆要怎么处理
购买盗窃车辆的人,应当将盗窃车辆返还给失主,不得拒不返还。因为对于赃物、遗失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盗窃车辆,那么购买行为本身是无罪的,但因为是盗窃所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所以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汽车原所有权人是可以要求返还原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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