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价税
按商品的价格计征关税,税率一般以百分率来表示,即商品价格的某一特定百分比率。
但在确定商品的完税价格问题上,各国海关做法不一。有的按发票价格,有的按商品离岸价,有的按到岸价,有的按独立的买卖双方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成交的价格,即所谓正常价格,有的按海关估定价格来计算从价税。较常见的是到岸价作为海关的完税价。从价税的保护作用随物价的波动而波动。物价上涨时,其保护作用增大:物价下跌时,其保护作用减少。世界上较多的国家采用从价税。
2、从量税
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面积、体积、容量和规格等计征关税。
按商品重量计征关税最为常见。物价上涨时,从量税税额不能随之增加,其保护作用小;物价下跌时,税额不受影响,其保护作用大。瑞士是唯一全部采用从量税的发达国家。
3、混合税
亦称复合税,即同时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征税方法。
有的以从价为主,加征从量税;有的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美国较多地采用混合税。
4、选择税
对一种商品既规定从价税率,又规定从量税率,择其高者征税。
有时,为了鼓励进口某种商品,也有择其低者征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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