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刘某是南河村的村民,登记结婚后申请宅基地获得批准。,刘某的宅基地使用权批下来,动工之前,刘某的父亲突然患重病住院,家里人就把原本为刘某建房准备的8万元钱给他父亲治病。8万元钱很快花完了,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向亲戚、朋友又借了5万元钱,这些钱全部用来给他父亲治病,但是仍旧没有挽回他父亲的生命。,刘某的父亲过世。此后,刘某身负债务,并需养活家里的妻小母亲,故一直没有能力在已经批准的宅基地上建房,一晃就是5年。刘某的宅基地一直这样闲置着能行吗?
分析解答
刘某所获得批准的宅基地不能一直闲置。村民的宅基地批下来以后,应该用于村民自用住宅的建设。土地是宝贵的,应该合理利用。法律既不允许长期闲置耕地,也不允许长期闲置宅基地这种建设用地。如果刘某闲置宅基地两年以上未使用已经批准下来的宅基地使用权,经原批准的县政府批准,应当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应由集体收回。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土地管理法》规定等。
因此,申请下来宅基地之后,两年内要建造房屋,如果闲置会被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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