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青岛市国有股权管理暂行规定》办理时限视情况而定,批复
收费标准第
号
材料及其他要求1资产管理公司(或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的企业国有股权设立、转让申请报告(公文);(二)资产评估报告及鉴证文件;(三)经工商部门查询批准的企业名称;(四)股权设立和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国有股东同意转让其股份;(六)企业会计报表(股权转让);7.双方草签的转让协议或合同等相关材料
责任赔偿条款中没有
服务结果反馈渠道电话通知,以下回复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