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无法收回这笔款项。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这笔款项是由您本人自愿转移出去的。
在涉及到常规交易的情况下,一旦察觉可能遭受欺诈,我们仍然有机会选择向警方报案并请求银行协助阻止款项流动。
然而,您所描述的行为涉及到了非法的博彩活动,从根本上来讲它是触犯法律法规的。
尽管您决定报警,警方也许能够追回这笔款项,但是基于《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中的规定,这笔款项将被视为赌资予以没收。
这就意味着,这笔款项不仅无法追回,而且可能会面临被全额没收的风险。
根据该解释中的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中所使用的用作赌注的款物、用于兑换筹码的款物以及通过赌博赢得的款物,均可视为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因此,可以理解为,需要予以没收的"赌资"包含了三类款项及物品:
第一,赌博犯罪过程中所使用的用于赌注的款物;
其次,用于兑换筹码的款物;
最后,通过赌博所获得的款物。
在此基础上,其他的如行为人口袋中尚未用作赌注或兑换筹码的现金、财产、信用卡内的其他资金等等,都不能被视作为赌资而予以没收。
同样地,没有参与赌博的旁观者身上的钱也自然不能被视作为赌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自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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