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是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2、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哪些种情形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以下情形:
一、因委托书授权不明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行为人的无权代理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三、因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产生的纠纷。
四、代理人和第三人对被代理人的纠纷。
五、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全文2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