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一、侵犯物权的权利人怎么维权
侵犯物权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1、因物权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3、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4、房地产或者动产损坏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做、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5、侵犯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或者其他民事责任。
二、遗失物盗赃物民法上叫交通工具盗赃物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遗失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又规定了取得两年之后适用。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三、我国拾得遗失物规定是什么
一、遗失物拾得的要件
(一)须为遗失物
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之物。
2、占有人之丧失占有须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
3、须现在无人占有。
4、须为动产且非无主物。
(二)须有拾得的行为所谓“拾得”,指发现且占有二者结合的行为。
二、拾得遗失物的效力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所有权人等权利人向拾得人或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的义务。
4、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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