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车辆已经完成买卖,则由买方承担责任。
买卖二手车过户流程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二)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三)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汽车过户的,应先经所在地县市、区车管所组审核签章)
(四)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五)交回《机动车行驶证》(须换发号牌的,同时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六)微机公开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在同一辖区内,双方车主均为单位或均为个人,且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号牌不变)。
(七)安装号牌、拍摄车辆照片、领证。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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