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与股权转让
时间:2023-02-26 18:11:14 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一、股权转让和重组的区别

股权转让和重组的区别: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2、股权重组是指股份制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变更,是企业重组的一种重要类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为经常发生的重组事项。股权重组主要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两种形式。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股权重组一般不需经清算程序,其债权、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二、股权转让后退股规定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后退股规定内容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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